化学实验教学规范

时间:2015年12月23日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

一、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表、实验简明表以及课程表安排实验教学。学生实验分组人数由安排课程时规定。

二、实验教学不按照教学进度表以及课程表安排实验教学,需在该次实验时间提前一天办理调课手续。

三、严禁一名教师同一个时段带两组或两组以上实验,违者双倍扣除该次实验绩效。

四、一组学生一周最多接受一门实验课程两个实验项目的教学,特殊情况下经系主任同意,一周可接受一门实验课程三个实验项目的教学。

五、实验任课教师因其他原因无法在该时段上课时,允许调课,但不允许其他老师代课。因无法抗拒原因而在该学期无法正常完成教学任务者,报系主任同意后,可由其他教师代为完成剩余教学工作量。违者按照教学事故论处。

六、原则上周末和晚上不安排实验课,如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,需经化学系同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