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系教学实验室钥匙管理规定

时间:2015年12月23日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

为严格实验室安全,配合危险品管理,特制定以下规定

1、教学实验室钥匙由化学系实验室统一管理。领用钥匙需经该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到仓库保管员登记。

2、教学实验室有准备室,则实验教学教师可领用一把该实验准备室钥匙,教学实验室如无准备室,则实验教学教师可领用一把该实验室钥匙,学期实验结束时,需主动归还并清除记录。

3、实验室助理在经许可的情况下可持有所负责实验室的钥匙,实验室助理聘期结束时需及时归还钥匙。

4、严禁教师将实验室或者准备室钥匙转交给学生使用,违者将通报给系领导,并承担换锁费用。

5、未经同意,严禁私自复制钥匙,违者将通报给系领导,并承担换锁费用。

6、教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归还钥匙。